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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物业管理行业政策法规密集出台,地方立法加快推进,服务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收费监管不断深化。现将本月重点政策梳理如下,供广大会员单位学习参考。
一、地方物业管理条例密集落地,法治化监管深入推进
9月,多地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审议或正式施行,地方物业立法进入高峰期,行业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强化。
《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条例》于9月1日正式施行,汉中市举行了隆重的实施启动仪式暨宣传贯彻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记明宣布《条例》正式生效。该《条例》以破解物业服务监督难题、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为立法初衷,共六章六十条,对物业服务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标志着汉中市物业行业监管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9月25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淮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公布。该《条例》经淮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18日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应当坚持党建引领、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组织、部门协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综合协调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决定。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了该修改决定,进一步完善了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的制度框架。
此外,《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于9月28日召开,标志着信阳市物业管理工作迈入新阶段。
二、物业服务收费监管持续加强,多地出台规范性文件
收费规范是物业管理的核心关切。本月,多地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行业收费管理更加透明规范。
广饶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于9月22日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执行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位服务费及停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的通知》(广发改字〔2025〕107号),明确了多层不带电梯和高层带电梯两类住宅各服务等级的收费指导标准。
张掖市发布《关于规范甘州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在保持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对装修期间收费计收方式、物业费计算方法、二次供水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用水用电费用纳入物业费成本等事项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理顺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广饶县发改委明确表示,将继续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位服务费及停车位租赁费的指导标准,通过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住建部联合发改委于8月发布通知,自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明令禁止物业公司征收5类不合理费用,进一步规范物业收费秩序。
三、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持续完善,行业发展有“标”可依
标准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本月,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北京市修订《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于9月25日正式发布,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构建了“刚性指标+柔性指标”的双层结构,刚性指标涵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要求,柔性指标划分三个服务等级供业主根据实际需求选择,赋予业主“菜单式”选择权。《标准》首次提出风险管控和突发事件应对要求,明确物业服务人应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巡视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
《物业服务客户满意度测评》(GB/T45698—2025)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我国物业服务行业诞生40年来首把面向客户体验的“国家标尺”,一举填补了标准空白。该标准明确了物业服务客户满意度测评的指标体系、权重分配、测评方法以及结果应用机制,为企业精准把握客户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提供了权威依据。
《物业管理术语》(GB/T45700—2025)国家标准同步施行,为行业规范用语、统一认识提供了基础性支撑。
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纵深推进,多地部署三年行动计划
本月,多地出台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行业提质升级方向进一步明确。
北京市大兴区发布《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大兴区物业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该计划经第77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以“七抓七促”为总纲,聚焦群众关切的物业问题与行业改革,实施三年攻坚行动,着力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共治、高效规范的物业管理新体系。
包头市出台《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明确,2025年要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5%,整体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其中新建住宅小区100%覆盖。方案提出要推进物业行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按党员数量分类建立党组织或实现工作覆盖。
五、城市更新与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加力,行业发展空间拓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部署了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等八个方面主要任务。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
湖南省住建厅启动城市老旧住房改造“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新模式试点项目征集,以“政府引导、居民主导、社会参与”为原则,遵循“先体检后更新”路径,系统整合绿色完整社区创建、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危旧住房改造。
六、住房租赁管理新规落地,物业企业责任进一步明确
国务院公布的《住房租赁条例》自9月15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进入法治规范新阶段。《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物业管理行业在租赁活动中的职责,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租赁住房安全检查纳入日常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计划,定期全面检测消防设施、燃气管道、电气线路等,协助查处群租和违规改建行为。这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协会建议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日常管理与法规要求深度契合。
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提速,行业监管手段不断创新
《黑龙江省物业服务诚信评价办法》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该办法以物业服务项目为单元进行诚信信息的采集评分,确定项目诚信评分、诚信档次和对应企业诚信等级,构建了“县级评分、市级评档、省级定级”的三级评价体系。
此外,湖南湘江新区出台“物业黑榜”制度,上榜企业在参与新区物业项目投标时将被限制资格,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协会观点
综合来看,2025年9月物业管理行业政策呈现出以下显著特点:一是地方立法进程明显加快,多个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密集通过审议或施行,行业监管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二是服务标准体系日益完善,从国家标准到地方标准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标准支撑;三是收费监管更加透明规范,各地普遍建立指导标准,收费行为监管力度加大;四是质量提升行动纵深推进,多地出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五是城市更新为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深度融合趋势明显。
协会将持续跟踪政策动态,及时向会员单位传递政策信息,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物业行业协会政策研究室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