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防假冒严正预警:请认准本协会唯一指定官方域名 eeeee.org。近期发现假冒网站(eeeeeee.org)恶意克隆本站,请广大企业谨防上当受骗!
回到顶部
```
创建时间:2026-01-31 00:00:00当前位置: 首页>>行业新闻>>政策速递

(2026年01月刊)中国物业行业协会政策速递

中国物业行业协会政策速递
 
(2026年1月刊)
 
各会员单位:
 
2026年1月,物业管理行业迎来“十五五”开局之年的首个政策发布高峰。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倪虹部长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系统阐述城市更新与物业服务,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地方层面,山西、武汉、青海等地物业管理条例密集施行或修订,杭州、深圳、福州、格尔木等多地维修资金管理新政同步落地,四川、云南等地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密集出台,行业政策法规体系持续完善。现将本月重点政策梳理如下,供广大会员单位学习参考。
 
一、住建部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部署
 
1月上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为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加快推进住房品质提升,明确了主要目标和八项重点任务,加大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供给。
 
《意见》对物业管理行业提出多项重要部署: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拓展物业服务内容,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引导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养老、托幼、助餐、家政等生活服务。同时要求建立住房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构建住宅建筑信息动态更新和安全隐患消除机制,全面提升房屋安全保障水平。
 
在既有住房更新改造方面,《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持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动既有住房节能改造。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鼓励采用以旧换新、原拆原建、模块化建造等方式,支持居民自主更新老旧住房。
 
有行业研究指出,《意见》将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重点聚焦在“整合周边服务资源,提升便民利民服务和运维服务水平”,是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要求的具体延伸,将社区智慧化建设与居民便利生活需求相结合,有望成为2026年物业企业开展智慧化建设的全新方向。
 
二、倪虹部长《求是》发文,系统阐述城市更新与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1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文章系统阐述了推进城市更新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文章明确提出: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物业服务进家庭。持续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推进完整社区建设,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文章指出,安居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点,要着力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让城市更具“烟火气”。
 
倪虹部长在文章中回顾了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强调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为物业管理行业参与城市治理进一步明确了战略方向。
 
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
 
2025年12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本月在各地持续传达落实。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着力抓好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编制实施“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抓好城市体检、更新试点,实施一批民生工程。
 
在物业领域,会议明确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
 
四、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提速,有望上升为专门法律
 
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透露重大立法动向: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正抓紧推进,同时正在统筹研究将其上升为专门的物业管理法,进一步细化规定、完善制度。
 
作为规范物业工作的重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以来,历经三次修订。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有条例已难以全面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中明确提出,将推动《物业管理条例》根据中央精神、民法典规定及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为地方立法提供依据。
 
此番立法动向释放了明确信号:物业管理立法将从行政法规层级向法律层级跃升,行业法治保障将进一步强化。协会将持续关注立法进程,及时向会员单位传递相关信息。
 
五、地方物业管理条例密集施行与修订,法治化治理纵深推进
 
1月,多地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或修订通过,地方物业立法进入集中落地实施期。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于1月1日正式落地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8章、83条,从党建引领、智慧化建设、业主权益保障等多个维度作出全新规范,将为武汉市民的居住品质提升和社区治理优化注入强劲动力。
 
新修订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于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由7章90条构成,以党建引领、政府监管、业主自治、科技赋能为核心,对物业服务全流程进行制度重塑。从业主关心的物业费定价、公共收益归属,到长期困扰社区治理的“业主大会召开难”“物业纠纷调解慢”等痛点,条例均给出破解路径。条例要求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细化物业服务内容,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服务不达标可降低收费标准。条例明确提出鼓励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智慧物业、绿色物业发展。
 
《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完成修改。1月12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内容涵盖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业主组织运行、物业服务合同规范等多个方面。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获批。1月26日,该规定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贯彻实施〈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于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对物业服务管理的具体实施要求作出细化。
 
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实现多点突破
 
本月,杭州、深圳、福州、格尔木、大庆等地密集出台或施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新政,制度创新亮点突出。
 
《杭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于1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市级统管资金、区县经办业务的新管理模式,强化街道(乡镇)、社区在资金管理中的指导、协调作用。针对小区共有部分常规维修和紧急维修,分别设置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其中简易程序为快速处置突发安全隐患开辟了“绿色通道”——在电梯严重故障、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等六种危及公共安全的险情下,业主委员会审核维修方案并经镇街或居委会确认,可直接申请维修资金实施维修,免于业主表决。同时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通过公共收益补充和组织业主续交两条途径进行续筹。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于1月1日起实施。新版《规定》紧扣“企业减负、应急提速、业主自主”三大核心,推出“分类缴交”机制,近五年可惠及近60个物业项目,释放沉淀资金近7亿元;将“危及公共安全需加装消防设施”等情形纳入应急范畴,实现安全隐患“发现即处置”;将第三方造价审核从“全面强制”改为“分类管理”,赋予业主大会更多自主决策权。该政策标志着深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从“资金管控”迈入“全周期服务”的新阶段。
 
《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1月21日发布的新规在交存方面明确业主首期交存义务,建立资金续交机制,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同时针对业主大会成立前后的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管理模式。
 
《格尔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于1月8日起施行。该办法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西部地区维修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样板。
 
《大庆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1月,大庆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该细则,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作出系统性规范。
 
《南通市海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于1月1日起实施。新细则同时废止了此前施行的试行版本,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七、物业服务收费监管持续细化,多地密集出台指导标准
 
本月,四川、云南、山东、陕西等地密集出台或征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收费监管更加精细化、规范化。
 
南充市规范市辖三区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1月16日,南充市出台通知,明确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不得超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对应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停车位收费标准为不超过50元/车位·月,子母车位不超过70元/车位·月。
 
峨山县发布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1月29日,峨山县住建局联合发改局发布实施方案,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从1月28日起执行。
 
洋县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1月13日,洋县发改局印发《洋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进一步完善县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体系。
 
泸州市江阳区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1月6日,江阳区发改局联合住建局印发通知,明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计费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
 
郯城县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1月1日,郯城县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八、物业服务标准体系迭代升级,地方标准密集推进
 
本月,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多地推进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6项物业服务地方标准于1月25日起实施。包括《绿色物业管理规范》《物业会议服务规范》《物业服务项目星级建设指南》《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物业特约服务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规范》,涵盖绿色物业、星级评定、人员管理、特约服务等多个细分领域,为行业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公开征求意见。1月30日,黑龙江省住建厅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就《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上海市黄浦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1月14日,黄浦区发布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月15日至2月14日,聚焦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九、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纵深推进
 
本月,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在多地纵深推进,行业“好服务”标准持续深化。
 
哈尔滨启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1月下旬,哈尔滨市物业管理协会协助市住建局启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数字化变革成为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引擎——哈物协将协助市住建局搭建全市智慧物业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帮助中小物业企业跨越“数字鸿沟”,实现数字化转型。同时,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推广“网上议事厅”“线上调解”等智慧治理场景,通过“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提升业主参与度与问题处置效率。
 
中指研究院举办“品质物管‘好服务’专题分享会”。1月29日,中指研究院围绕“行业困境—价值重构—标准建设—科技赋能—资产运营”开展系列专题研究,深入探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落地路径,共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案例。1月29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公布首批案例名单,并明确将持续跟踪收集、挖掘提炼,年底再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报送主管部门,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抓出实效、抓出特点。
 
重庆市大渡口区部署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暨品牌创建活动。1月14日,大渡口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出席会议,区住房城乡建委介绍了《大渡口区2026年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暨品牌创建活动方案》,标志着区域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全面启动。
 
衡水市中华大街街道启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点亮文明”主题年活动。1月12日,该街道召开动员大会,推动物业服务从“基础管理”向“品质服务”升级,以精细化服务赋能城市文明建设。
 
十、城市更新政策持续加力,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深度融合
 
本月,城市更新领域政策密集出台,自然资源部与住建部联合发布重大举措。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1月22日,两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多项支持城市更新的政策措施。其中,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可采用直接按户首次登记等方式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涉及通过转让、置换等方式归集产权的,可灵活采用不同登记类型提供服务;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1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全面解读。
 
《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条例明确了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涵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及城中村更新改造等方面。
 
十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部署全面铺开
 
1月,正值岁末年初和春节临近,从国家到地方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召开2026年物业工作部署会。1月27日,旗住建局组织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对2026年物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物业服务行业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月16日发布的工作方案对消防安全管理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建立消防、防火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按规定配置或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正常、有效使用;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标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开封市物业服务中心召开2026年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1月12日,中心召开会议,通报学习香港大埔宏福苑火灾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对2026年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
 
修文县召开物业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会议。1月28日召开的会议深入落实省、市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会议指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是物业管理重中之重,各物业企业需认清工作严峻性,坚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理念。
 
长安街道召开物业管理暨春节前消防安全部署会。1月27日,街道物业办紧扣2026年度物业管理重点任务,从服务提质、设施维护、投诉处置等方面作出全面安排,要求各社区与物业企业强化联动,聚焦居民需求,细化服务流程,提升小区管理专业化水平。
 
吴江区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1月23日发布的通知要求,对于正在进行电梯更新、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小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施工单位必须在春节法定假日前全面完成施工现场清理、安全防护加固等工作,确保电梯井道、机房等区域处于安全封闭状态。
 
十二、“红黑榜”制度多点开花,信用监管持续深化
 
本月,多地密集发布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
 
猇亭区公布2026年1月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1月30日,依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违规企业给予扣减信用分3分的处理,警示各物业服务企业需严格遵守备案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
 
淮北市通报2026年第一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1月30日,淮北市住建局发布通报,指出黑榜企业多次督查中存在车辆乱停乱放、飞线充电、杂物乱堆放等问题较多,问题整改不彻底。
 
安庆经开区公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2026年1月“红黄榜”名单。1月30日,经开区组织第三方公司对全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测评,结合物业提升攻坚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综合评定形成“红黄榜”名单。
 
随县通报2026年第一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1月6日的通报中披露一起典型案例:某小区污水管道井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业主此前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物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2025年12月25日发生业主小孩踏空坠井的安全事故。这一案例警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安全隐患高度重视、及时整改。
 
协会观点
 
综合来看,2026年1月物业管理行业政策呈现出以下显著特点:
 
一是国家层面战略部署实现里程碑式升级。住建部《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正式发布,将“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拓展物业服务内容”“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纳入“好房子”建设的核心环节。倪虹部长在《求是》发文,系统阐述城市更新与物业服务的关系,行业从“社区服务者”向“城市治理参与者”的战略定位进一步跃升。
 
二是物业管理立法层级有望实现重大突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透露,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正抓紧推进,同时统筹研究将其上升为专门的物业管理法。这是行业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物业管理法治保障将从行政法规层级向法律层级跃升。
 
三是维修资金管理实现多点制度突破。杭州、深圳、福州、格尔木、大庆等地密集出台新政,在应急使用绿色通道、分类缴交、业主自主决策、资金续交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有效破解了长期困扰行业的“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
 
四是物业服务收费监管持续细化。南充、峨山、洋县、泸州、郯城等地密集出台收费指导标准,收费管理更加精细化、透明化。
 
五是标准化建设纵深推进。内蒙古6项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实施,黑龙江、上海黄浦区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标准体系从国家到地方多层次覆盖持续完善。
 
六是质量提升与数字化转型双轮驱动。哈尔滨启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搭建全市智慧物业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网上议事厅”“线上调解”等智慧治理场景,为中小物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示范样本。
 
七是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岁末年初,多地密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高层建筑风险防控等成为重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
 
八是信用监管体系持续深化。“红黑榜”制度在多地落地实施,信用评价与惩戒措施的联动更加紧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行业生态加速形成。
 
协会将持续跟踪政策动态,及时向会员单位传递政策信息,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物业行业协会政策研究室
 
2026年1月31日

本网站(eeeee.org)为中国物业行业协会唯一官方指定平台。站内刊载之行业报告、标准导则及核心数据,均具备官方公信力并受法律严格保护。 Copyright © 2026 版权所有:中国物业行业协会 China Property Industry Association      XML地图  
关于协会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