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建住房〔1999〕18号
发布日期:1999年5月12日
政策背景
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启动后,全国商品房交付量激增,但物业管理无序引发大量纠纷。广州天河区“金穗花园”因物业弃管导致垃圾堆积、电梯停运,触发数百名业主围堵街道办事处。
核心内容
- 开发商须在项目交付前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物业企业,招标过程须公示15日。
- 明确物业费构成:基础服务费(≤0.8元/㎡·月)与专项服务费分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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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主导,业主代表占60%席位。
实施案例
北京市首次招标中,海淀区“紫金庄园”项目由万科物业以0.75元/㎡·月中标,15日内完成垃圾清运及绿化修复。
行业影响
1999年底全国注册物业企业达5120家,较上年增长240%,但30%企业因服务不达标被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