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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0-04-20 00:00:00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新闻 > 政策速递 >

《物业服务质量等级与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质量等级与收费标准》
文号:发改价格〔2000〕532号
发布日期:2000年4月20日
政策背景
北京、深圳等地出现多起物业“高收费低服务”投诉,某高端小区物业费达3.8元/㎡·月却未提供24小时安保。
分级标准

等级 安保配置 绿化养护频次 收费区间(元/㎡·月)
五星 电子巡更+人脸识别 每周3次 2.5-3.5
三星 人工巡逻 每周1次 1.0-1.8
违规处罚      
超标准收费的物业企业需双倍返还差价,西安“华清御园”因超标收取费用被罚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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