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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0-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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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物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文号:人社部发〔2000〕89号
发布日期:2000年9月15日
背景事件
青岛某小区保安持假证上岗,夜间盗窃业主财物价值逾20万元。
认证体系
物业管理员(初级):笔试+实务操作考核(含消防演练)。
项目经理(高级):需3年以上从业经验,案例答辩占比40%。
培训覆盖
全国设立32个培训基地,首期3.2万人参训,合格率仅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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