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网站首页
关于协会
行业新闻
绿色服务
咨询研究
标准导则
信息公示
科学普及
联系我们
创建时间:2005-09-30 00:00:00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新闻
>
政策速递
>
《物业从业人员执业信用黑名单制度》
《物业从业人员执业信用黑名单制度》
文号:人社部发〔2005〕209号
发布日期:2005年9月30日
恶性事件
南京某物业经理收受贿赂(伪造电梯维保记录),致制动器失灵引发坠落事故。
惩戒措施
列入黑名单:涉及贪污、造假等行为,行业禁入5-10年。
全国联网查询:业主可扫员工工牌二维码验证信用状态。
执行情况
首年曝光122人,物业行业刑事犯罪率下降41%。
上一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办法》
下一篇: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补贴办法》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中国物业行业协会 China Property Industry Association
XML地图
关于协会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