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中物协[1999]18号
发布日期:1999年11月5日
制定依据
公安部《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1999年9月实施)、民政部《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订条款。
技术标准
-
场地规划
- 地面车位与住宅楼间距≥6米,绿化带宽度≥1.5米
- 非机动车位按户数1:1.2配置,加装统一充电桩
-
收费标准
制定分时段定价机制(08:00-20:00按基准价150%收取) -
安全管控
强制安装车辆识别系统,实现"三证核查"(行驶证、业主证、车位使用证)
深圳某小区因违规扩建车位被立案查处,拆除违建车位32个并罚款18万元。
实施要求
199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协会组织专项巡查组对36个重点城市开展飞行检查,通报23家整改不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