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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2-05-20 00:00:00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新闻 > 重要通知 >

《关于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文号:中物协[2002]7号
发布日期:2002年5月20日
政策衔接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通过)首次明确业主大会法律地位,本通知配套制定三项机制:

重点任务
  1. 法规宣传
    编制《条例解读手册》中英双语版,举办省级巡回讲座82场次。
  2. 示范文本
    统一15类合同范本,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车位租赁合同》。
  3. 争议调解
    建立省-市-区三级纠纷调解中心,设立400-800-1234全国专线。
监督考核
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对违规解聘物业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建立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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